【武漢肺炎】房委會:租置公屋售予租戶時 排污系統均符合要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2/13 13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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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稱,轄下Y型設計樓宇於1984至1991落成,相關排污設施符合當時的法例規定,包括設在廁所內的座廁排氣管。(資料圖片)

青衣長康邨康美樓有住戶,疑改動廁所排污設計而被傳染武漢肺炎,有已回購房委會租置公屋單位的住戶質疑,其單位廁所的排氣喉於買入單位時,已被房署承辦商改動。房委會今(13日)澄清稱,出售租置公屋單位前,倘單位擅自違規改動,包括改建排污系統,房委會會要求租戶先還原違規項目至原本設計,才會接受其購買單位申請,因此單位出售時,均符合房委會的原來設計及當時有關法例要求。

房委會稱,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中尚未出售的公屋單位,內建的固定裝置或設備,包括排污系統,均符合原來設計及當時法例要求。當租戶提出有意購買其租住單位時,可向房委會申報有關單位所需維修的項目,房委會委聘的物業服務公司工程人員會檢查單位的室內裝置,以跟進所需維修的項目。

如發現單位內之固定裝置或設備損壞,物業服務公司會盡快安排維修承辦商進行維修工程,然後再經工程人員檢查及驗收。發言人説,若發現單位內有擅自違規改動或改建情況包括排污系統,房委會會要求租戶先還原違規項目至單位的原本設計,才會接受其購買單位申請。

房委會強調,房委會亦會要求申請人在購買其租住單位時簽署聲明書,確認其單位並沒有違例改裝或改建。換句話說,有關單位的設計、裝置及設備包括排污系統,在出售時均符合房委會的原來設計及當時有關法例要求。

責任編輯:吳卓峰